太平岭村道路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6ZC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岭村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敦化市财政局以 [2015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江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招标人为敦化市江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铺设管涵、回填8344米山皮石路基;招标范围:村路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太平岭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6月 1日,工期 84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工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土建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20日至 2016年1月26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 1:30 时至 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服务中心(敦化市建设局后楼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投标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通过二维码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的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后一经查出伪造签字,投标保证金不退,并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处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或项目经理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严禁围标、串标,挂靠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一经查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6年_2月_24 日 _ 9 时 00 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边敦化市支行。账号:22001686338059658888。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建设信息网、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江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江南镇 邮编: 联系人: 张孝群 ;电话: 1390447868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敦化市工农路118号 联 系 人:王士春 电 话: 0433-6269200;04336238887 传 真: 0433-6269200 电子邮件: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