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广州市萝岗区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5111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萝岗区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广州市萝岗区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穗开发改核【2013】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正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广州市萝岗区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核【2013】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正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萝岗区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萝岗区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施工
二、代建单位: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7314766转803、020-87439125
建设单位:广州正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20-37314766转816、15913113653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084220、135336228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03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萝岗区莲塘村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绿道及绿道两侧景观,全长约4.6公里,设有三大节点,四小节点,总占地面积约50884.27平方米,其中包括最大仿古建筑面积524平方米,十里莲廊约6929平方米,随风驿站约4726.2平方米,古韵村风约5354.5平方米,三岔口导视平台景观约702平方米,三棵榄树节点景观约795.7平方米,风荷飘香节点景观约1949.8平方米,水库景色节点景观约1097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6-0288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广州市萝岗区莲塘村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莲塘名村绿道及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绿道及绿道两侧景观,全长约4.6公里,设有三大节点,四小节点,总占地面积约50884.27平方米,其中包括最大仿古建筑面积524平方米,十里莲廊约6929平方米,随风驿站约4726.2平方米,古韵村风约5354.5平方米,三岔口导视平台景观约702平方米,三棵榄树节点景观约795.7平方米,风荷飘香节点景观约1949.8平方米,水库景色节点景观约1097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15382143.32元。(其中:仿古建筑:1486213.04元;绿化工程:13895930.28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6年01月13日至2016年02月03日11 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01月13日0 时0分,截止时间:2016年02月03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02 月03日14时15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述资质: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2)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因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2)①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即通过业绩审查。
4、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件。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件。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 http://jh.getdd.gov.cn/bljl.aspx)“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正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37314766转816、地址:黄埔区九龙镇燕塘村若园路136号(九龙镇第一小学旁)。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代建单位: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州正峰兆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人 陈工
  发布日期 2016-01-21

报名期限: 2016-1-132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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