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5145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第一、第二回民公墓广场、人行道、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采购计划编号:201601118030000B0075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第一、第二回民公墓广场、人行道、绿化工程项目(二)项目编号:FZK2016-2-029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第一、第二回民公墓广场、人行道、绿化工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中内容。 三、项目预算本次项目采购预算52万元。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声明函。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308室。(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文件。(四)磋商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09:00-9:30。(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2月1日9:30。(三)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葛征东、李佳(二)联系方式:022-28256930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辛道20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屾,022-27716792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56930(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300204电子邮箱:fy28256930@163.com十一、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16年1月22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止。 |
报名期限: | 2016/1/22至 2016/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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