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西布村西北角一带市政设施建设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5146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佛山西布村西北角一带市政设施建设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 西布村西北角一带市政设施建设配套工程
  批复文号 三发规西[2015]35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西布村西北角一带市政设施建设配套工程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西[2015]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西布村西北角一带市政设施建设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南侧,工业大道西侧,焯英五金制品厂附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西布村西北角一带市政设施建设配套工程,本工程地点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南侧,工业大道西侧,焯英五金制品厂附近。本工程道路分为四个桩号,分别为A、B、C、D桩,道路宽度为7.5米,道路全长约887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本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给污水、雨水)。 
1道路部分:拆除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和旧路缘石;车行道浇捣24cm fr=4.5Mpa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20cm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和18cm 4%水泥稳定石屑;人行道铺设6cm预制人行道道砖,底层为15cm 5%水泥稳定石屑,并铺设C30砼立缘石(b*h*l=15*35*50cm)等。2排水部分:(1)污水部分:敷设HDPE增强中空缠绕牵引管DN300和DN400;敷设HDPE中空壁缠绕管DN300和DN400,槽钢支护;砌筑φ1000污水检查井、φ1000沉泥井及1100*1100截污井等。(2)雨水部分:敷设HDPE中空壁缠绕管DN1000、DN800、DN600、DN400、DN300,钢板桩支护或者槽钢支护;雨水口连接管采用HDPE中空壁缠绕管DN200;新建单篦雨水口、砌筑φ1000、φ1250、φ1500雨水检查井及φ1250、φ1500沉泥井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预算审核报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7114701.77元,招标控制价为7114701.77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79524.94元【道路部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74186.44元,排水部分105338.5元】)。(本项目排水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井字架,投标单位报价时需注意)。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50%后,工程款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2)工程按进度完成80%后,工程款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3)在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5)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的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中标人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后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建安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参加城市道路工程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1 月 21  日 12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  12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在2016 年 2 月 18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2  月23 日 10  时   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水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北路18号201
邮    编:                             邮编:528100                        
联 系 人: 蓝先生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 0757-87779600               电    话:0757-88309178              
传    真:                           传    真:0757-883106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sguangshui@163.com       
  发布人 郭小姐
  发布日期 2016-01-21

报名期限: 2016/1/21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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