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60121002 开标时间:2016-02-1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晋江鞋纺城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16012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审〔2013〕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晋江鞋纺城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洋埭村、涵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中国晋江国际鞋纺城一期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400万元,其中景观工程总造价约2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观铺装、苗木种植及养护、室外景观照明、室外给水、污水等;市政配套工程总造价约24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标志、雨污水管、综合管线、道路照明、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及排洪渠(箱涵、明渠)等。本工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鞋纺城一路、涵埭路及市场南一路三条市政道路须于90日历天内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注: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要求:项目经理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需为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或称主办方)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6日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85762800 & 13799888104。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人民币(下同)。 6.4. 若联合体投标的,须通过联合体主办方办理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被拒收。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及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密封信上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招标代理处。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jjce.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晋江鞋纺城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晋江市陈埭镇仙石村怡景湾1号楼205室,邮编:362200; 电话: 18959848396 传真: ; 联系人: 曾加庆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晋江市迎宾路农行ABC大楼1702室 ,邮编: 362200 ; 电话: 0595-85762800 & 13799888104 传真: 0595-82003884 ; 联系人: 王情华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