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盘河路(花园路-五星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韩城市盘河路(花园路-五星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人为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编号:SCZE2016-ZB-126/1,批准文号:韩发改发【2015】149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上级补助,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韩城市新城南区 工程内容:道路总长3474.555米,红线宽度4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沟工程三部分。 招标内容:本工程分为五个施工标段,一标段:施工桩号K0+036.288-K0+740处,道路长703.712米;二标段:施工桩号K0+740-K1+440处,道路长700米;三标段:施工桩号K1+440-K2+140处,道路长700米;四标段:施工桩号K2+140-K2+820处,道路长680米;五标段:施工桩号K2+820-K3+510.843处,道路长690.843米(不包括盘河路连接二环东路的A线217米道路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并且无在建项目,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 3.4外省企业信息可在陕西省建设网上查询。 3.5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1月起)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6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6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持以下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审核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西省建设网上查询结果、近三年不少于二个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和一个以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合同、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 6、招标人: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7、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刘 舰 联系电话:029-8849054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