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52237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海南 | ||||||||||||||||||||||
工程名称: |
海南海口公园后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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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公告内容 | |
公园后路市政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园后路市政工程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15]16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公园后路(金牛岭);
2.2项目规模及规模:南起滨涯路、北至金垦路,城市支路,道路工程长473.814米,宽24米(5+14+5);雨水管道长502米,管径规格W*H(00*1200;污水管道长385米,管径规格di400;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1569713.7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2 月 22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16 年 1 月 2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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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5至 2016/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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