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二号煤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NH-MT-2016-0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银星二号煤矿景观绿化工程。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银星二号煤矿景观绿化工程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银星二号煤矿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共日120历天,计划2016年4月1日开工,2016年8月31日竣工(实际工期以业主确定为准)。
2.4招标范围:1、职工食堂区景观工程:1.5m宽200*100*60灰色透水砖园路27.15m;1m宽200*100*60灰色透水砖园路45.24m;320*600*50厚654#烧面花岗岩台阶11.64m2;1.2m宽120*250*800芝麻白光面花岗岩人行道80m;花岗岩贴面240砖砌树池66.64m;花岗岩贴面砖砌照型墙38.32m;花岗岩贴面异型花池37.94m;花岗岩树池围牙181.5m;花岗岩铺场地2001.58m2;4500*4500*3600防腐木木亭1座。
2、生产指挥综合楼区:1.2m宽花岗岩道牙200*100*60透水道砖人行道62.47m;200*100*60透水道砖铺场地4864.98m2;花岗岩树池围牙876.96m;花岗岩铺砌场地2986.81m2;3m*0.5m*0.5m花岗岩贴面旗台1座;方钢骨架造型景观廊架35.2m。
3、灯房浴室任务交待室联合建筑区:花岗岩树池围牙335.33m;花岗岩铺场地1519.22m2。
4、2#倒班楼区:花岗岩树池围牙373.32m;花岗岩铺场地80.16m2;200*100*60透水砖场地及园路445.08m2。
5、运动场区:混凝土垫层塑胶地面场地1020m2;花岗岩路牙59.8m;200*100*60透水砖场地及园路129.06m2;花岗岩铺场地28.16m2;花岗岩汀步7处。
6、苗木栽植:不同规格乔木24种共3506棵;不同规格花灌木9种共819棵;球类树3种共380棵;下层苗木18种8030m2 共285898株;混播冷季型草坪128115m2。
7、喷管工程:¢1200*1200检查井1座,井内安装d80阀门1个,d80水表1块,d80止回阀1个。d25绿化给水栓39套,d25快速连接阀39套,BV8阀门箍39套,美国水鸟喷头39套。给水d80U-PVC管92.8m,给水d75U-PVC管266.4m,给水d50U-PVC管351.6m,给水d40U-PVC管351.6m,给水d32U-PVC管318m,给水d25U-PVC管23.4m。
8、景观照明工程:220V-1*150W H=3.5m景观灯套;220V-1*70W庭院灯34套;220-1*150W H=6m高杆灯140套;YJV-1.0KV-3*6mm2电缆5535m;电缆埋PC32管5283m。照明配电箱2台。
质量标准:2年养护期后成活率100%;包活期3年。
详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三项业绩)(投标时携带合同原件备审),具有充足的内部资源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1.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及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有近三年(2013-2015年)类似工程管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园林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2013-2015年)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投诉记录.
3.1.7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8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市政工程建造师证及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及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情况。
(d)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2013-2015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
(e)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f)近三年(2013-2015年)质量回访记录,包括使用单位联系方式、竣工时间和质量状况、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处理效果。
(g)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近2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及相关证件审核并通过,邮箱发送,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购买时间:2016年1月22日-2016年1月28日,9:30-11:30、13:30-16:30。
4.3购买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三楼煤炭事业部经营科。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附件1;
(5)附件2。
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53384394@qq.com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人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底单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招标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64018155419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西城支行
账号:64001120100052506377
地址: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
联系人及电话:0951-3098743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6年2月25日9:00-10:00。
9.2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10:00。
9.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5日10:00。
10.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1.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2.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3.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联系人:王建双
电话:0951-3096835
传真:0951-3096835
电子邮箱:53384394@qq.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951-3098798
传真:0951-3098798
电子邮箱:guohl.nxnh@sinopec.com
招标人: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