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69509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长汽开管字【2011】49号文件、长汽车经发字【2014】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绿化工程 2.2工程概况:绿化工程(详见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内容)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前程大路以东、腾飞大路以南、丙四十四街以西、丙十九路以北。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养护工期:竣工后2年。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近三年(2013—201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投标报名(资格后审),从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押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2日上午9:30分,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1281号 联 系 人:孙鹏玉 联系电话:0431-8577830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英湖商务港14栋4楼联系电话:0431-89302155/89302188 联系人:杜仲秋、韩亚男、孙高超 电子邮箱: zzjl89302155@126.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