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604301601240204 | | | | | | 招标条件 | 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省彭泽县建设局 | 招标工程项目 | 彭泽县柳荫路道路工程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彭泽县柳荫路(马湖新区,南起平江路,北止沿江路东延)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彭发改字[2015]366号 | 项目总投资 | 1738.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39.00 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结构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要约价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一个标段;建设规模:全长163米,道路宽16米;工期为180日历天 | 标段内容 |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要约价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市政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五大员 | 拟派六大员上岗证证书及安全员安考证 | 其他要求 | 1、参加开标会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并当场出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必须是开标前十天内出具的);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法人及拟派注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查询书原件《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xml:namespace> | 联系人 | 吴洁 | 联系电话 | 0792-5669689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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