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忻城县社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忻城县社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XCZC201636-2J 三、 竞标内容: 忻城县社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清单包含的内容。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以上,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⑤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缴费时间: 2015年1~12月份);⑦竞标人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⑧竞标人提供12月份完税证明复印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⑨项目报名时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忻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资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忻城县社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报名谈判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接受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01月26日至 2016年0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市盘古大道财富168商住小区B区2号楼5单元2-2)。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六、竞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2016年01月29日上午11时00分前将竞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来宾市盘古大道财富168商住小区B区2号楼5单元2-2),逾期送达的竞标文件不予接受。 竞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0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00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厅(来宾市盘古大道财富168商住小区B区2号楼5单元2-2)等候当面谈判。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蓝 工 联系电话:15078521678
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忻城县芝州一路13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13768951897 传真:0772-5516918 联系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财富168商住小区B区2号楼5单元2-2 十、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