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码头)原油商业储备基地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曹妃甸(码头)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已由中国石化发展计划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中国石化计项[2013]5号。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曹妃甸(码头)原油商业储备基地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18+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不适用。 2.3本项目的建设投资:不适用。 2.4本次招标工程的计划日历工期:30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6.1招标范围:栽植乔木、植草砖内植草、乔木及草坪养护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在沿海盐碱地园林绿化的施工经验; (3)有绿化面积5000平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二项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1月26日- 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购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3)联系人:符骏 电话:0516-83453285 18905210006;传真电话:0516-83453285。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人的业绩证明。 4.4请购买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备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6000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开标日当天递交。 6.2截止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会议楼第三会议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00。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会议楼第三会议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徐州会议中心。 8.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徐州泉山区翟山新村; 邮编:221008; 联系人:符骏; 电话:0516-83453285 ; 传真:0516-83453285; 电子邮箱:fujunx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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