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楞港路(环城南路-富新路)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小型工程) 编号: 2016-024 号 1.招标条件 海盐县楞港路(环城南路-富新路)段绿化工程已由盐发改投[2011]1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海盐县楞港路(环城南路-富新路)段绿化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 1 月 26 日至2016年 2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报名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商务楼5楼502室)。 4.3报名时应向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提交以下资料: 4.3.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园林项目主管资格证。上述证照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3.3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办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商务楼5楼502室)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成本费壹佰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捌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2 月 18 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路63号20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路63号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 系 人:田智勇 联系电话:0573-860918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综合楼5楼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 系 人:崔祥明 联系电话:0573-86573870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6年 1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