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TS201601261656 项目名称经十八路(通沪大道-世纪大道)、东快速路(通沪大道-外环北路)1#污水泵站、南通市观音山排江管后续改造、幸余路(通刘路-通宁大道)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NTS201601262241112102;标段名称经十八路(通沪大道-世纪大道)、东快速路(通沪大道-外环北路)1#污水泵站、南通市观音山排江管后续改造、幸余路(通刘路-通宁大道)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2月2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经十八路(通沪大道-世纪大道)、东快速路(通沪大道-外环北路)1#污水泵站、南通市观音山排江管后续改造、幸余路(通刘路-通宁大道)绿化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 ①经十八路北起世纪大道南至通沪大道。主要包含道路绿化,道路全长1.26公里,绿化面积约12700平方米。概算约为250万元。 ②东快速路(通沪大道-外环北路)1#污水泵站位于东快速路青年路北,招标内容为绿化工程。概算约为60万元。 ③南通市观音山排江管后续改造绿化工程包括观音山污水处理厂出水泵站及景兴路泵站两部分组成,工程位于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污水处理厂及开发区景兴路与东方大道交叉口。招标范围为两处泵站的绿化工程。概算约为130万元。 ④幸余路(通刘路-通宁大道)绿化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绿化工程。概算约为8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6年02月至2016年05月。 3、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等级: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通建规【2011】137号文的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企业业绩要求: /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5)其他要求: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工程(标段)报名,但同属于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工程(标段)报名。 5、资格后审的其它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本公告如需投标人提供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若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公告未作业绩要求的,不必提供。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同时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各投标单位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申请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于CA系统]; (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四楼]购买投标专用光盘并刻录)、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 .ntcetc.cn)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和CA网上招投标系统,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售后不退。标书的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 .ntcetc.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开通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其中由城建集团收取的100元标书费用收据的领取方式为:投标人在评标过程完成之后可以持凭证(应当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至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2711室)换领票据,每周的周三、周四下午集中办理开票手续。 8、本工程执行《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书》作为投标人是否已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 9、工程合同资金拨付情况:无预付款、进度款,“0433”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CA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分为A、B两套评标方法,评标方法A的权数为4,评标方法B的权数为1,开标时随机从4个A球和1个B球中抽签确定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只抽取一次,不论标段多少均采用一种方法。具体细则如下: 评标办法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原则 1、投标人数量不少于三个的,则进入评标程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的,本次招标失败,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所有标段资格审查评审完成后,进入商务标开标阶段。 3、商务标开标阶段,如多于一个标段,则: (1)按照抽签确定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先开标段的中标单位,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剩余标段的评审。 (2)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则本标段商务标重新评标(其余标段结果不变),并且该单位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3)如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本标段商务标重新评标(其余标段结果不变),并且该单位将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4、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按规定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5、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 二、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所有标段同时审查) 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抽签确定评标办法—抽取开标顺序) 第三阶段:确定各标段中标人 三、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所有标段)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未实质性响应资格审查申请书条件要求的;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4.资格审查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资格审查评审未通过的,不再开其商务标。
四、商务标评审 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即不得高于标段总控制价及该标段中各条道路独立控制价)。 本工程如多于一个标段,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评标办法和商务标的开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单位,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剩余标段的评审。 每个标段的商务标评审步骤如下: 1、将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本标段的商务标(CA系统内导出或者光盘)全部当众导入,然后清标,并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同时小于等于每条路的招标控制价且同时满足渣土弃运单价的报价≤20元/m3的报价和拆除并清运遗留构筑物的单价报价≤80元/m3的报价。 2、排除极端值报价后,在剩余的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该标段商务标的排名次序。 报价极端值是指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超过5%(含5%)的最低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100%≥5%]。 五、确定中标人 商务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为中标人,如有并列第一,则由开标记录表上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办法B:次低价法 一、评标原则、评标程序、资格审查评审方法同评标办法A; 二、商务标评审 1、本工程造价以一次性报价为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报价高于每条路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渣土弃运单价的报价>20元/m3的报价或者拆除并清运遗留构筑物单价的报价>80元/m3的报价均按废标处理。 2、先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商务标的基本排名次序。再判断最低价和次价低的差率=(次低价-最低价)/次低价×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简称差率)。商务标得分分为下面两种情况: ①当差率>5%时,次低价单位中标; ②当差率≤5%的,次次低价单位中标。 若次次低价或者次低报价超过一个的,则由开标记录表上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现场要求: 1、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投项目负责人进入开标现场,进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11、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提前前往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2)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汇出,同时应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缴纳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保函)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3)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5)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招标机构: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5楼 联系人:龚先生、曾女士 电话:0513-81550393 ,81550380 传真:0513-81550393 邮编:226007 拟稿人: 科室复核: 分管领导审核: 主任审核:
招标人: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