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滨河公园、公交公司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勃利县滨河公园、公交公司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勃利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经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勃发改字【2015】52号文件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勃利县镇内
2.2建设规模:绿化总面积:10016.03平方米
包括:整理绿化地、换土、苗木运输、栽植(乔木818株:大树24株、灌木4227株、绿篱模纹547.31平方米、宿根花卉365.62平方米、草花68.6平方米及铺成品草坪5722.58平方米等;客土750立方米)、支撑、养护等,养护期一年
2.3计划工期:2016年3月10日---2016年6月25日
2.4招标范围:全部绿化内容
2.5总投资:76.0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项目经理资格 。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或不超过两个子公司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2 月 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勃利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勃利县东河沿路59号 地 址: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邮 编:154500 邮 编:154500
联 系 人:刘建喜 联 系 人: 曹博文
电 话:0464-8527125 电 话:0464-8537699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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