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莎车县浦莎大道等道路绿化及广场景观工程项目,已由莎发改字【2016】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莎车县浦莎大道等道路绿化及广场景观工程项目
2.2建设地址:莎车县喀群路、米夏路、原交警大队路口广场、原政府前广场、体育公园、浦莎大道转盘
2.3建设内容:1、喀群路道路绿化面积74853平方米,机非隔离带靠近人行道一侧种植高约1米左右绿篱,在原有法桐中间种小乔木、灌木,并配套绿化给水管线
2、米夏路道路两侧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并配套绿化给水管线;原交警大队路口广场景观绿化面积1535平方米,新建公厕一座;原县政府前广场景观绿化面积12380平方米,新建公厕一座,民政用房一座,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并配套篮球场等健身设施设备;浦莎大道转盘景观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
3、体育公园绿化面积33360平方米
2.4投资规模:总投资4856.96万元,一标段投资1693.7万元;二标段投资1597.96万元;三标段投资1565.3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为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莎车县浦莎大道等道路绿化及广场景观工程项目(喀群路道路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莎车县浦莎大道等道路绿化及广场景观工程项目(米夏路道路绿化工程、原交警大队路口广场、原县政府前广场、浦莎大道转盘景观工程)
第三标段:莎车县浦莎大道等道路绿化及广场景观工程项目(体育公园北地块景观工程)
监理标段为以上施工标段对应的工程监理
2.7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如下:
2.7.1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7.2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全套图纸所涵盖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六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报名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用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二年类似项目业绩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2.监理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 -14:00时,下午15:30-19:30时(北京时间),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同时到莎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接受监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者,请按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建设网(喀什地区)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文博
电话:18699146410
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喀什市团结路西域中央大厦2单元11楼
联系人:江帆陈亚男
联系电话:1550998903915886882546
监督单位:莎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998- 8563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