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仙桃市朝阳大道绿化工程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省直辖行政单位 - 仙桃市工程类别 建筑业 招标类别 施工下载时间 2016/1/30 0:00:00到2016/2/3 23:59:59 开标时间 2016/2/25 15: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仙桃市朝阳大道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桃市朝阳大道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仙桃市朝阳大道 2.2 建设规模:概算约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45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或园林专业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企业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4企业社会信誉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2014年、2015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类似业绩:在近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内有中标类似工程业绩,且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担任过其中至少一个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复印件两份,并提供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以提供新证照为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工程师证或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企业信息登记证明、同类工程业绩材料(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4.2购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2月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4.3购取招标文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8号,仙桃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联系方式:0728-8206708; 联 系 人:张 芳。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5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6 为便于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到现场报名成功后,须同时通过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xtggzy.com)报名,未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CA证书后,方可投标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将导致保证金无法缴纳。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_年1月30日00点00分至2016年2月3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电话:0728-33285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2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