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鄂托克旗植树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KSG2016—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鄂托克旗植树造林项目已由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以鄂财农指[2015]2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鄂托克旗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凡合格的投标人,有意者均可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201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鄂托克旗植树造林项目 建设地点:鄂托克旗 建设规模:2014年自治区返还鄂托克旗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绿化总建筑面积237.02公顷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并承建过类似工程,业绩优异、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园林绿化或林业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在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8)工程师职称证书;(9)项目人员证书:至少配备一名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其他人员配备(绿化工、花卉工、木工、电工等)应该为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10)12-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公司无需提供);(1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12)外进企业备案证明(属内蒙古自治区外企业需提供);(1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鲜章)、法人章(鲜章)装订成册,在开标现场必须持原件。 4.3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24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旗林业局 地 址:鄂托克旗乌兰镇 联系人:吕森 电 话:0477-621248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 联系人:许树卿 电 话:0477—8579899 传 真:0477—8579899 电子邮件:nmfkzb@126.com 监督部门: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77---6212730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