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东四路-东六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16/2/1公告号:KFQ2016-3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东四路-东六路)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监理+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2016年03月05日-03月31日 本项目总投资额:3037万元工程造价:3037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6000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薛先生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56202803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薛先生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8562028033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宋女士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46-7796880 13589435730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规模: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6万平方米,施工过程中不产生外运垃圾。 工程施工计划总投资约2960万元,工程监理计划总投资约77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沂河路(东四路-广州路)景观绿化工程,绿化提升面积约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910万元。 第二标段:沂河路(广州路-东五路)景观绿化工程,绿化提升面积约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900万元。 第三标段:沂河路(东五路-东六路)景观绿化工程,绿化提升面积约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150万元。 监理为一个标段。 施工投标人必须同时投报所有标段,开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标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工程类型 1:施工第一标段15000平方米沂河路(东四路-广州路)景观绿化工程,绿化提升面积约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910万元。 2:施工第二标段15000平方米沂河路(广州路-东五路)景观绿化工程,绿化提升面积约1.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900万元。 3:施工第三标段30000平方米沂河路(东五路-东六路)景观绿化工程,绿化提升面积约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150万元。 标段4:监理60000平方米监理为一个标段。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施工投标企业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专业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2、监理投标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02月01日-02月05日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企业诚信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 2、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5年度(有效)或2016年度市外工程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1月1日(含)至2015年12月3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自行关注并及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和东营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八 、监督机构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546-8925167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8时0分 - 2016年2月5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