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竹溪县东城新区安置房场地景观工程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建设内容为东城新区安置房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室外景观部分,景观设计面积为17329.6m2,其中包括:景观水池、景观桥、篮球场、停车场、绿化、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过多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递交);于2016年 2月 1日至2016年 2 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办公室(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2月 24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电话:0719-2730318)。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宾馆路71号老地税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赵春燕 联系电话:0719-2727896 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幸福东路68号 联 系 人:周玉凤 联系电话:0719—272692 竹溪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