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宝翠北路(海六路~海八路)市政工程-Ⅲ-I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5627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宝翠北路(海六路~海八路)市政工程-Ⅲ-I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佛山市南海区宝翠北路(海六路~海八路)市政工程-Ⅲ-I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南海区宝翠北路(海六路~海八路)市政工程-Ⅲ-I标包含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及安装工程。本项目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8509066.35元;投标最高限价按预算总价下浮 10%:7658159.72元。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内完工,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3月,竣工时间为2016年8月 。
2.4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的范围是佛山市南海区宝翠北路(海六路~海八路)市政工程-Ⅲ-I标,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我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其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进粤登记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dcic.net)查核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显示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有关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任职的声明按要求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诉讼或仲裁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县、区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实际控制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67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不作要求。
4.10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员: 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2) 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造价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专业不限。
(4)资料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501501040001456;③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④款项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宝翠北路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500元 (售后不退)。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一样。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5日下午17 时00分(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5.2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9时00分起至2016年2月5日17 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5.3 光盘内的工程量清单有PDF和EXCEL版本,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6.94万元的投标担保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2日9时 00 分~9 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7.2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7.3.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到招标人处,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核对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已交纳投标担保金的银行凭证、业绩证明资料、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资料、社保证明材料、有签章的报名回执原件、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递交的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公众信息网、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h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结束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二楼
邮 编:528200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1272381电 话:0757-86300783
传 真:/传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16 年  

报名期限: 2016/2/12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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