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611241512140129 招标编号:赣建铅招字【2015】第76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上饶市博物馆招标工程项目上饶集中营旧址-士兵大队旧址修缮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石塘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国家文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文物保函【2014】1470号 项目总投资537.66万元本项目投资537.66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155.49%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4435.62平方米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上饶集中营旧址-士兵大队旧址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并且[园林古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上饶集中营旧址-士兵大队旧址修缮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中标金额:提供近五年(不含开标本月度)400万元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施工业绩;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文物保护、园林古建筑)、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投标单位建造师担任。 注册建造师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本工程采用国泰新点招投标软件系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3年内无行政处罚、6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赣建字【2013】1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一)第4款、(二)第4款) 4.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不含开标本月度)400万元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施工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备案表、施工图),业绩必须真实有效。 5.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6.拟派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项目负责人证书。 7.外埠来赣企业需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 8.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9.本工程采取报价承诺法评定。 10.开标现场收取资料费600元。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270395315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经办人: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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