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金新路等5条道路步道改造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 汕市发改投[2015]51号 批复单位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工程名称中心城区金新路等5条道路步道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人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勘察单位 联系人王工、魏小姐联系电话0754-81886928 工程地点金新路(红领巾路-金湖路)、衡山路(韩江路-珠池路)、东厦路(中山路-金凤路)、金湖路(金新路-金环路)及二马路(火车路-同济直路)等步道。 建设规模修复金新路(红领巾路-金湖路)、衡山路(韩江路-珠池路)、东厦路(中山路-金凤路)、金湖路(金新路-金环路)及二马路(火车路-同济直路)等步道共7997米,面积77300平方米,铺设绛红色联锁型步道砖及花岗岩路缘石,并安装1.2米高固定式分隔栏1101米和0.80米高防撞栏78支。同时重新浇筑阳沟、砌筑树池,并在树池内铺设透水砖,以及设置无障碍设施。工程造价12904664.61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拨款100% 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汕市发改投[2015]51号)的建设规模及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汕卫设审(政)2015027)的施工图纸和经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广东晖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 要求 一、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根据汕检会[2013]1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时间段内查询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中山路213 号11 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七、递交投标文件、抽签会及开标会,投标人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发布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