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02016060001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工程已由调兵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调兵山市园林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 2.3工程规模:南五路至曙光街段新建绿地2.4万平方米;曙光街南五路至南六路段新建绿地8000平方米。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南五路至曙光街段新建绿地2.4万平方米;曙光街南五路至南六路段新建绿地8000平方米。 2.6计划工期:2016年04月01日开工至2016年6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并取得园林绿化专业项目负责人IC卡。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02月23日至02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 4 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02月29日至2016年03月04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3月21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调兵山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 :调兵山市 联 系 人 :孔磊 电 话 :024-76786003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区内盛峰嘉苑A区3幢3房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4-79099977 2016年0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