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源路与金禾路交叉口南侧地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H-ZB(2016)-005(发布时间:2016-02-23)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源路与金禾路交叉口南侧地块绿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潘火街道金源路与金禾路交叉口南侧地块 项目规模:景观绿化设计总面积约13322m2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3876498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景观、绿化、给排水、电气及驳岸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的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 (1)、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正常;且投标人开标日所在季度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4]231号),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投标人提供的转帐支票出票人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的行政区域范围内。)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投资创业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61025 到帐截止时间: 2016 年3月11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交易站304室(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董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经办人:陈静、董炎 电话:0574-83033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