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舞阳县贾湖遗址环境整治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二 工程说明
2.1 工程地点:河南省舞阳县北舞渡镇贾湖村;
2.2 招标范围:施工为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以最终工程量清单为准);监理为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为沿河道范围内河道硬质(码头)及地被种植等工程;二标段为特色花架二、树池座椅、广场平面铺装、荷花塘平面铺装、特色花架一、广场景墙、广场坐凳、荷花塘坐凳、公共设施及村内绿化等工程;三标段为村内道路及河道室外夜景照明等工程;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
2.4 计划工期:一、二标段施工工期为为50日历天,养护期为3年(其中一标段中芦苇养护期为1年);三标段工期为90日历天;监理标段工期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含保修期全过程;
2.5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3.2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提供1份及其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提供2份3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第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自2012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提供1份3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监理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 投标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本单位交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 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
4.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4.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套,一、二、三标段图纸陆佰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整理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515276566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联 系 人: 张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26819336 0371-8601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