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YQ201602805 项目名称宿豫区宿穿路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SYQ201602805-BD-001标段名称宿豫区宿穿路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2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宿豫区宿穿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Q201602805-BD-001 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的 宿豫区宿穿路绿化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宿穿路。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4万元。 1.3工 期: 1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的40%;栽植一年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至成活苗木的7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同时,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总成活率达98%以上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以的违约金。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穿路绿化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省四号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年7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4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6 年3月1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uyuztb.com)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亚庆,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80514523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豫区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顺河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陈小亮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13776445836 联系电话:0527-84481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