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西安路至一支渠)和滨河路(西安路至返修渠)工程招标公告 一、淮安市中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西安路至一支渠)和滨河路(西安路至返修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标段施工的投标。 二、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淮安工业园区; 2. 工程规模:永济路(西安路至一支渠)长600米,红线宽30米,实施15米快车道、雨污水管道、一支盖板涵出水口等,估算价约人民币440万元;滨河路(西安路至反修渠)长600米,红线宽30米,实施15米混合车道、雨污水管道、反修大沟盖板涵等,估算价约人民币450万元; 3. 结构类型:沥青砼路面; 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 质量要求:合格; 6. 付款方式:根据进度支付工程款,二灰碎石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13个月支付至经审计后的竣工结算审定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25个月一次性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除外); 7. 招标范围:市政道路、雨污水(排水)管道及盖板涵工程施工。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须取得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9.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现场备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未录入或未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或电子投标文件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均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可链接诚信库核验也可提交原件现场备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六、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5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招标文件”模块直接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人民币305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下午2时00分,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淮安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十、招标人地址: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17—8908297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中天优诗美地东门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517—83715711 十一、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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