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展览馆修缮改造工程经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0]164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修缮面积为11573平方米,新建面积为9693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85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武林广场17号,计划于201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展览馆,资金来源为合作单位浙江惠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展览馆(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室外景观项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xml:namespace>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浙江展览馆修缮改造工程室外景观项目,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311.6129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任命文件;
3、“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BB级及以上 ;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标段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竣(交)工验收报告,如竣(交)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以上信息可提供其他竣(交)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招标人进行验证。若投标文件外包装没有粘贴随机验证码,或发现存在伪造、涂改随机验证码而导致无法识别的或验证码与投标人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
4、未取得“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18557278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3月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3月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10 时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17号
联系人:俞旭华
联系电话:0571-85153318
招 标 人:浙江展览馆
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