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大畈乡清溪村大岭口、竹园景观绿化整治工程,决定实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介 本工程位于大畈乡清溪村,主要是清溪村大岭口、竹园景观绿化整治工程,总工程款29.49万元。 二、投标人及条件 1、浦江县域内须具备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 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所带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整(支票、存折无效,不计息),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100元(售后不退)。中标者投标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天退还保证金。 四、招投标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2016年2月26日(周五)上午8:30时至10:00时到大畈乡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报名并购取标书,逾期不予受理。上午10:10时在大畈乡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标,确定中标人。 联系人:方先生13706893992 倪先生13566956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