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5819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嘉兴独山港镇桂香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独山港镇桂香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独山港镇桂香园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投 [2015]18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独山港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招标人为 平湖市独山港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港城路南侧。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 63200 平方米。 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独山港镇桂香园景观绿化工程灌木、色块及草坪种植、摆放置石、建设园路、入口标牌等。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 497.5 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 49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嘉兴市园林项目主管资格或经嘉兴园林市政局登记并录入 IC 卡系统的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 IC 卡录入在投标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3.3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 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ztb.pinghu.gov.cn/) 。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113374057@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4.4招标文件工本费 800 元、 席位费 200 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委机关报《嘉兴日报·平湖版》 上发布。 7.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投标人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及交退保证金流程介绍和客户端操作说明》尽快办理。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 16 : 00 点前完成支付。 7.2未办理 IC 卡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到嘉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将企业基本信息和拟在嘉承接业务的人员情况录入嘉兴市 IC 卡自助报名管理系统。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刷 IC 卡,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 IC 卡的锁定情况,如拟派项目负责人 IC 卡不能锁定的( IC 卡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7.3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 7.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湖市独山港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内 地 址: 平湖市东方路 115 号(平湖分公司) 邮 编: 314204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85626628 电 话: 0573 - 85155086 传 真: 传 真: 0573 - 851550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133740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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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2/25至 20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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