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嵊州市城南新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三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55829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嵊州市城南新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三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城南新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三期室外景观绿化(项目名称)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嵊发改中投(2013)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南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南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嵊州市城南新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三期。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1283.00万元,其中概算工程建安费用13025.02万元,本工程本次招标审定预算造价:5525008元 (其中暂估价为168500元)。本次招标适用的下浮率报价范围为工程审定预算造价的12%--20%(暂估价不下浮)。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
2.3 招标范围:嵊州市城南新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三期室外景观绿化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场外给排水、场外电气工程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4 工程类别:园林景观三类。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方式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预审或后审)。 
2.8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否 (是或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  。
3.3.1 企业已向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有效期内)。
3.3.2企业具有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有效期内)。
3.3.3 近三年以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时间以检察机关规定时限为准)。
3.3.4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3.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2月25日至2016年 2月29 日;其中,最后一天(即2016年 2 月 29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 )为集中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集中报名和发售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嵊州市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工程投标管理备案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递交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一式二份,办理报名事宜。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 3 月 18 日  15 时00 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4.4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10000元 (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 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6.其他有关内容
6.1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2评标入围方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25家的,按报名先后顺序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25家(依次先摇取的前25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等于25家或少于25家的,所有投标人均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但当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替补3家(招标人再次摇取的前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依次类推。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每次摇取的球码均不得放入摇号机的箱内。)
6.3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不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标作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无需提交资信标和技术标,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作为中标价。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由各投标人按入围球号先后顺序(全部入围的按报名序号)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各自的下浮率报价。然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对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审查),最终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该投标人抽取的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若出现并列最大下浮率,由并列的投标人按原抽取顺序再次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球码,球码数值最大者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中标下浮率按第一次抽取的计算。中标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标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6.4中标方式:    推荐下浮率最大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6.5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前在开标室公布评标结果。
6.6质量保修:经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起二年。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城南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仙湖路830号  地址: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邮编:   312400                   邮编:   3124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话:   0575-83003771            电话:   0575-83330176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董毓                     联系人:   侯香红                       

报名期限: 2016/2/2520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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