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兴隆公园A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安县兴隆公园A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SXHXZB2016-107),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金台山 2.2工程规模:A区入口景观区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城文化广场、妙里街市、前山门、景观桥及景观设计区域内基础上部铺装、小品、绿化等。 2.3计划工期:12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招标人 镇安县兴隆公园筹建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于2016年2月25至2016年2月29日(每日8:00~12:0时, 14:00~18:00时)在镇安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报名;费用300元,报名携带下列证书证件原件及壹套清晰的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劳动监察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15129639227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