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兴海北路(金水东路-盛宁线)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16GC060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兴海北路(金水东路-盛宁线)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兴海北路(金水东路至盛宁线段)。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改造道路全长2341.5米(桩号0+158.5-2+500段),宽约50米,包括原路面(基)拆除、车道及人行道新建、排水管道铺设(部分为原有保留)、检查井制作(部分为更换井盖)、桥涵工程等,车道(包括主车道、辅车道)均为沥青砼面层,人行道(包括绿化带处人行走道)为6CM厚条纹步道砖(25cm×50cm×6cm),新建(改)建桥涵共3座,其中最大1#桥长33米,现状宽40米,拼宽每幅为6米,拼装后为52米,单跨跨径为11米。Ⅱ标段:改造道路全长1980米(桩号2+500-4+480段),宽约50米,包括原路面(基)拆除、车道及人行道新建、排水管道铺设(部分为原有保留)、检查井制作(部分为更换井盖)、桥涵工程等,车道(包括主车道、辅车道)均为沥青砼面层,人行道(包括绿化带处人行走道)为6CM厚条纹步道砖(25cm×50cm×6cm),新建(改)建桥涵共6座,其中最大9#桥现状为单跨径8.5米简支梁桥,桥宽24米,新建南幅及北幅拼宽桥梁,桥梁类型布置为单跨9.1-10.6米简支梁桥,新建桥梁面积为931平方米。 2.3工程总造价137431980元,其中Ⅰ标段69202865元;Ⅱ标段68229115元。 2.4招标工期:Ⅰ标段480日历天;Ⅱ标段4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验收合格。确保县跃龙杯,争创甬江杯。 2.6安全要求:合格 2.7创优夺杯要求:确保获得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力争获得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2.8招标内容:道路、排水及桥涵等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3.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其中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6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7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3.8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9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Ⅰ、Ⅱ标段的投标,但是只能中一个标段。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进入后续标段的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 2016年2月 26日 10: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本资格预审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月 11 日 9 时 00 分,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nh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 26 日《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 系 人:褚晓阳 联系电话:0574-59972912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7号 联系人:邬芬娣 电话:0574-2555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