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在近三年内(2013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2个(含2个)以上),提供施工合同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本公司),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担任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书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技术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高级职称(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书或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 (6)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13年~今)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查处或虽受到查处但已解除从业限制的;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昆明市外企业必须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材料或按昆政办【2010】75号文要求提供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8)中标人需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中标人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9)省外企业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做出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质,2(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