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2016年校园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为了做好我校校园绿化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绿化养护服务任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湖南医药学院绿化养护工程服务范围包括教学区、学生公寓区、运动场、塔山公园、至善楼、老家属区、教师新村,总面积约8.5万平方米,含1626棵树木。其中大乔木以樟树、玉兰树、桂花树为主;小乔木和灌木有紫薇、茶花、紫荆、女贞、红桎木、万年青等。
二、校园绿化养护服务期限自2016年3月5日至2017年2月28日。
三、招标项目预算控制价:共计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整。
四、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有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物业公司资质 ;
2、驻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3年以上的绿化工作经验。
3、能响应招标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五、报名须知
1、投标报价包括绿化养护劳务支出、管理、利润、安全保险、劳保福利、税收、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肥料、农药、设备燃料、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节假日绿化养护费。
2、中标单位必须指派2人或以上具有绿化养护能力的工作人员常驻学校,驻校人员必须手机24小时开通,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驻校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并主动配合。
3、学校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要求中标单位增派临时人员协助绿化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驻点绿化养护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管理,学校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驻点绿化养护人员。
4、现场勘查:投标人必须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凭资产管理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到后勤处登记,由后勤处组织进行现场勘查。投标人必须凭现场勘查证明方可参加招标。投标人应承担勘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5、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在宣布投标结果后2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活动结束后予以退还;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的; ②中标而拒绝签订合同的;③中标后未履行标书规定全部义务的;④签订合同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6、绿化养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按中标价平均到每月,再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综合后由中标方提供发票后付款。(学校每月按考核标准对中标单位进行1-2次考核评分,并按每分10元从当月应付服务费中扣除,连续3次评分在75分以下学校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考核表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和招标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月2月27日—3月3日。
2、报名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园林绿化资质或物业公司资质等有效证照复印件,到湖南医药学院资产管理处查看细则、填写报名表,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
3、招标时间2016年3月4日上午10:00点,
投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至善楼一十六楼会议室。
4、报名联系人:资产管理处,唐老师 15974021651
现场勘察联系人:后勤处 蒋处长 13789268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