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6001 开标时间:2016-03-2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ZGT长乐201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新区清醮路中段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4]1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新区,用地面积4181平方米;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西起规划和谐路,向东延伸止于海峡路,道路全长372.5米(修建长度为354.5米),宽18米,双向两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865316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新区清醮路中段道路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同步建设有桥梁1座,交通工程,排水、照明及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工期要求: 12 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2.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根据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长乐富登工艺品公司办公楼B区3楼, 电 话:28687866,联系人:林焰。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 , 电话(传真): 0591-83320580 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长乐市新区清醮路中段道路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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