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6050236 永安大道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 施工第四标段 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为 永安大道景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永安大道景观改造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中央大街至京哈客专(秦沈铁路),陆港大道至新蔡公路 4、工程规模改造道路全长9.6公里,其中李红路至三环高速长1.1公里,道路规划宽40米,两侧各1.5米设施带;三环高速至陆港大道长8.5公里,道路规划宽60米。道路中间10米绿化带,两侧各5.5米设施带,绿化改造面积约18.18万平方米 5、总投资3029.19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7、标段划分施工第三标段,施工第四标段 8、招标内容施工 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10、计划工期2016-03-30--2016-12-30 11、质量标准合格 12、合同估算价650万元 13、投标保证金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第三标段标段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第四标段标段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第四标段标段、施工第三标段标段必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6-02-29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截止时间2016-03-04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6-02-29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6-03-04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3-22 10:00:00 2、开标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沈阳市于洪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2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赵小丹 电话024-25315706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电话024-23381114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张传琪 冯雪 传真电话024-23391961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