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教育局批准,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拟对校园景观铺装、绿化等零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射阳县中小学校舍维修、零星土建及绿化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具体情况到现场踏勘。 2、景观铺装、绿化等零星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景观铺装、绿化等零星工程项目工作量清单、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 二、工程质量指标 1、工程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的工作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绿化按甲方要求移栽、清理杂物并平整场地、用旋耕机松土,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要求返工,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符合国家规定的园林等工程项目施工及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绿化工程所有苗木均应符合工作量清单、施工图纸中各项规格、数量及备注要求,养护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成活率100%,所有工程项目三年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整地、垃圾清运、沟槽处理、选购、运输、栽植、肥料、管护、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3、质量标准:合格。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或擅自改变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与甲方无关。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废弃物。 4、工期:20天,完工并清运结束。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委托代理人应是本企业正式职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在教育系统招标史上,有过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报名。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保证金没收。 教育系统实行工程招标黑名单制度。对在报名和投标前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时窜标的、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投废标的和已经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出现过安全事故或资金实力偏弱、延误工期偏长、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材料款的施工单位和委托代理人,1-3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内部工程招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射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3、联系人: 戴必坤 联系手机:15061166766 4、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现金)。投标结束后,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者,招标结束后,招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5、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 “与原件一致” 的复印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企业法人与委托代理人(报名者)所签订的原始劳动合同。。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一套完整的加盖单位红印章 “与原件一致” 的复印件在报名时递交初审,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时还要再次递交原件,供上级监督部门核对复印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同一资质只允许一家报名。 五、工程付款方式:5:3:2模式。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分三次付清:2016年底支付50%工程款;2017年底经验收,苗木成活率达100%,再付30%工程款; 2018年底经验收,苗木成活率达100%,结清全部剩余工程款。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先审与后审(报名时与投标时需原件核对)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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