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沉湖镇福凤大道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gkzb2016022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沉湖镇福凤大道绿化景观工程已由 汉川市沉湖镇人民政府以沉会[2016]6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汉川市沉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四化同步”项目建设资金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对长约1千米的福凤大道两边的景观绿化。 建设地址:汉川市沉湖镇 总投资额:约120万元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3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申请人2013年至今必须有2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6 申请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2013-2015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 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 3 月 18日下午16: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附言中注明该工程名称)。 开户名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原孝感市商业银行汉川支行) 行 号:313535785113 帐 号:211010120100011060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6年2月29日至 2016年 3月 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凭委托书或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经理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汉川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3月 21 日上午9:00时前,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投标文件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交验: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检察院查询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brzb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沉湖镇人民政府 地 点:汉川市沉湖镇 联 系 人:马剑 联系电话: 18971942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仙女大道227# 联 系 人:成秀萍 联系电话:13797122767 0712-8786999 2016年 2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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