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WQ20131122146项目名称潘安湖风景区功能建设工程会议中心外景观工程 标段编号JWQ20131122146-SG002;标段名称潘安湖风景区功能建设一期景观提升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2月2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潘安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潘安湖风景区功能建设一期景观提升配套工程已经徐州市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景区 3.2、工程规模:本标段为一期景观提升的配套木栈道工程,属水上施工工程,中标人须充分考虑施工难度,并确保配备水上作业器具及运输船只,木栈道长约840米,工程造约100万元,(不含措施费)。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4、计划进场时间:2016年3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项目前期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5.9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 贰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至2016 年 3 月 1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6 年 3 月 1 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6 年 3 月 12 日 17 : 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3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1投标报价: 92分 8.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本工程严禁挂靠、杜绝造假,在投标过程或中标后任一环节一经查实报建设、园林相关部门备案,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潘安湖 联系人:张超伟 电话: 85529385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号楼9层 联系人:李炜平 电话:0516-85743599 传真:0516-85743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