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602251711 项目名称海安县曙光东路、黎明路改建工程 标段编号HAX201602292968112309;标段名称施工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2月2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3月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曙光东路、黎明路 改建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曙光东路、黎明路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曙光东路、黎明路 (2)工程规模:海安县曙光东路工程造价约750万,黎明路造价约150万元; (3)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4)计划开、竣工时间: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至工程竣工通过验收止(含保修期监督)。 (5)质量要求: 合格 ;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工程 发包费率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602292968112309 海安县曙光东路、黎明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海安县曙光东路工程造价约750万,黎明路造价约150万元;1.30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或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注册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为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或省级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专业)注册证书,且在海安境外无在建工程,海安境内有在建工程不超过二个,已在海安境内有在建,需提供招标人同意投标证明(须加盖已有在建工程单位的公章)。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其他: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a.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200元整。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6年2月29 日到2016年3月9 日09时00分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9 日 09时00 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 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发包费率、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次招标根据海安县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地 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系人: 徐祝明联系人:张义群 电 话:0513-88869698电 话:0513-81819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