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陈家湖公园建设二次深化设计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市陈家湖公园建设二次深化设计景观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首市陈家湖公园建设立项的批复”(石发改[201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首市城东新区解放东路两侧,总占地面积37.1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凉亭、廊架、景观玻璃厅、景观膜结构、阴刻字、雕刻地图、花钵、成品坐凳、垃圾桶、指示牌、种植桶、溪摊石驳岸、杉木桩驳岸、茶室生态化粪池、隔油池、设备房、生物有机肥料、砼排水管、箱变基础、主电缆、电缆套管、电缆井、配电箱、监控线及套管、电话线及套管、文化墙、砼非机动车道、不锈钢盖板、木质栏杆、泄洪渠接口、表演舞台广场及儿童游戏广场排水沟广场、生态停车场、招牌、彩钢板围栏、石球等工程项目,详细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60天,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要求,工程总造价约1521.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资质。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完成过类似景观工程至少一项(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原件、工程验证明材料原件两项证明材料) 3.3投标人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由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不在处罚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网员单位,且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入鄂备案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以不记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光盘等资料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街2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招标人:石首市博雅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建宁大道 地 址:石首市财宝街26号 邮政编码: 434400 邮政编码: 434400 联 系 人: 张帅 联 系 人: 李建勇 电 话: 13886562470 电 话: 13986712535 传 真: 传 真:
7.联系方式
日 期: 2016年 2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