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月谷景点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蓝月谷景点提升改造项目经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发改社会[2015]3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江耀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玉龙雪山白水河 建设内容及规模: 步行栈道1200米、观景台5个、电瓶车道、标示系统、卫生间及环卫系统、游客休息设施、苗木绿化等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含壹级)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3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 3.2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2至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项目负责人。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 标段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 丽江市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备案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3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6 年03 月 23 日 上 午 09 时 30 分以前,地点为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一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 联系人: 谭云亮 电 话: 13908883688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耀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丽月林语小区7号商铺 联系人: 木 鑫 电 话: 0888-8886761
报名地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金山乡政府北侧) 联系人:车涛蓉 联系电话:0888-51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