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新津县宝墩遗址实验地块初步保护与展示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审经投资[2015]2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新津县行政审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审经投资[2015]2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新津县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新委发〔2009〕13号)和《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的通知》新津府办发〔2010〕55号文件精神,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政府委托,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阶段,行使招标组织机构职责。 2.2工程地址:新津县新平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遗址景观工程面积约10000平方米。2.4工期:24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范围;2.6标段划分:本次实施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房建类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3.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4.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提供2份,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供开标前查验。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只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的,登录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24日10时 00 分 ,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津县迎宾大道234号政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机构: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新津县龙王渡二期三栋十楼
邮 编: 611430
联 系 人: 周女士、张女士、岳女士
电 话: 028-82512210 028-82552373
传 真: 028-82522781 028-8255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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