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邓九路与杏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游园土建、绿化及北京大道与雷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游园绿化、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邓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邓九路与杏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游园土建、绿化及北京大道与雷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游园绿化、维修工程 2.2工程地点:邓州市 2.3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工程总造价983.22万元,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邓州市邓九路与杏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游园土建工程。工程造价379.31万元。 主要施工内容为:广场4个、3米路及入口、管理房、公厕、铁艺围墙及太极拳人形。 二标段:邓州市邓九路与杏山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游园绿化及土方工程。工程造价358.65万元。 主要施工内容为:土方工程购买及回填土方42997.5m3,清运垃圾1080m3,种植色带14866㎡,种植各种乔灌木3310棵。 三标段:邓州市北京大道与雷锋路交叉口西北角游园绿化、维修工程。工程造价245.26万元。 主要施工内容为:购土回填,修建花池,修建花岗岩路面,种植乔灌木867棵,色带573平方米,花卉、草坪1851平方米。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2.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二年(2014年1月至2015年)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5被授权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二年(2014年1月至2015年)的社会保险(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 3.2.6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对参与投标的企业,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4、工期及质量标准 4.1 工期要求:30天。 4.2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报名时间与地点 5.1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报名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明确的查询方式、电话及网站)、企业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等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邓州外企业需提供进邓登记手续。(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4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三万元整,于开标3日前由企业基本账户转至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邓州工程建设信息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949317373 委托代理机构:邓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邓州市交通路20号 电话:0377-62119006 15538765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