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6-JLZTB-15、0773-1641GNJL0015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1】765号、长经技管【2014】13号、长经技管【2014】108号、长经技管【2014】109号、长经技管【2014】388号、长经技管【2015】15号、长经技管【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计划投资:9282.1873万元;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北区; 2.3 建设规模: 标段项目内容计划投资(万元)资质要求招标代理机构 一重点街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自由大路段(临河街-洋浦大街)、重点街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世纪大街(世纪广场-武汉路)(施工)1676.921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中山大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兴北大路以北-断头路)(兴北大路以南-101省道)(施工)1601.3546 三合肥路(洋浦大街-长吉南线)绿化工程;武汉路(世纪大街-洋浦大街)绿化工程;重点街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洋浦大街(营口路-常德路);重点街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长吉南线段(合肥路-雅度轮胎)(施工)1444.6616 四重点街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东环城路段(世纪广场-自由大路)、重点街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段卫星路(秦皇岛路-小河沿子桥)(施工)907.114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成都大路提升改造工程(潍坊街—中山大街)、日喀则路提升改造工程(兴隆丙五街—潍坊街、中山大街-株洲街)、兴丙五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成都大路—日喀则路)、良辰工业园西侧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日喀则路—成都大路)、成都大路潍坊街交汇处小游园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施工)831.4779 六102国道东侧基础绿化带(立交桥-株洲街)提升改造工程及株洲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102国道-中山大街)(施工)802.8506 七甲一路提升改造工程(102国道-北区丙十二街)、北区丙十二街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甲一路-乙二路)、乙二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102国道-北区丙十二街)(施工)1107.9323 八重点街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绿化彩化工程、重点街路树木移植工程、南区二期回迁楼绿化工程、专用车园区2.3#职工公寓绿化工程;专用车园区5#地块绿化工程、专用车园区6#地块绿化工程、专用车园区7#地块绿化工程(施工)909.8743
2.4 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施工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 拒绝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每家投标单位最多只允许报名三个标段,允许兼中兼得。 4.2招标文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元)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 170017001700120012001200170012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一、二、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四、五、六、七、八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日14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万元)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 2019191110912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4653201、0431-846267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5楼 联系人:张鑫 电 话:0431-81960295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交汇)A座409室 联系人:闫琦 韩冬 电 话:0431-8193705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