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的伍龙河北侧、南侧生态护坡绿化工程已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境内。 (2)招标规模:一标段造价约98万元;二标段造价约98万元。 (3)工 期:各标段工期均为30日历天。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为2年)。 4、本次招标工程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伍龙河北侧生态护坡绿化工程,含绿化种植、游路及广场施工、土方回填整理,投资额约98万元; 二标段:伍龙河南侧生态护坡绿化工程,含绿化种植、游路及广场施工、土方回填整理,投资额约98万元。 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主要招标内容如下:伍龙河北侧、南侧生态护坡绿化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废弃物清运、指定地点土方堆放、现状地形整理(场内土方平衡、地形改造等)、外购土(地形整理、土壤改良)、施肥、花草树木栽植、移植、养护管理二年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同时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清单工程量的权利。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5.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学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值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5.3投标人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含3人)】2015 年8月(含8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5.5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资质核验表》、《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5.6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7、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6年3月1日15:30时。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整);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9、保证金: 9.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名称: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109660319030008868 开户行:工行盐城盐渎支行;联系电话:15051086531 ;联系人:孙瑾),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9.2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9.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凭据退还。 9.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在合同签订前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0、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同时所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可不接受其投标。 11、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2、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9911816、68820131。 14、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步凤伍龙河北侧、南侧生态护坡绿化工程.doc
步凤伍龙河护坡绿化(二个标段)清单.xls
招标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柏主席 联系电话:18962088999 代理机构: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海云 联系电话:1586198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