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 一、资格预审条件及项目概况: 汉水源头保护建设项目生态景观游步道一期工程,已由宁发改发投资[2015]239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争取省级补助资金及自筹,建设地址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汉水源村朱家河。现对该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格预审,设一个标段。 二、资格预审条件: 监理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无在建监理项目。 三、须知: 1、监理企业需由拟派项目总监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 2、汉中市外企业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外地进汉监理企业登记表》。 3、监理企业须到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办公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每份50元,售后不退),并留存介绍信及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四、文件领取时间:自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8日 每工作日08:00-12:00 14:00-18:00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及各界导报 联系电话(传真):0916—2223453 联系人:张先生
招 标 人: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