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605004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峰路及老鞍海路已拆迁地块绿化工程施工已由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鞍汤建办发【20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天峰路及老鞍海路已拆迁地块绿化工程施工 2、招 标 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4、项目概况:天峰路及老鞍海路已拆迁地块绿化工程位于汤岗子新城,绿化面积28610平方米,乔木植物共1659株,灌木、整形球植物共968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5、最高限价:经鞍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6045559元。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3月30日-2016年12月31日,共276天。 8、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2015新标准)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招投标IC卡。 3、外省施工企业入辽相关手续参照《按关于加强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发[2016]1号执行,查询网站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厅网站(网址:http://www.lnjst.gov.cn/。)。 4、外市施工企业开标前必须办理《项目管理登记表》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办理《项目管理登记表》的有关规定详见“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外埠施工企业在鞍诚信档案管理的通知》(鞍建发【2014】134号)文件”。《项目管理登记表》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基础设施管理处(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联系人: 田夫、吴熙,联系电话:0412-5588153、0412-5588162。 5、投标人须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或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二个月);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8日的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8日每天8:30--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14:00,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联系人:张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人:韩雨轩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邮 箱:wxzb2005@163.com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